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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根烟“抽”出46万元假烟大案

烟草批发 一根烟“抽”出46万元假烟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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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根烟“抽”出46万元假烟大案

    民警查获的假烟 

      南昌新闻网讯  1月4日,南昌县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破获一起销售假烟的案件,查获假烟共2000多条,有钻石、南京、中华、芙蓉王等25个品牌的假冒香烟,涉案金额约46万元。经检验发现,这些香烟均为假冒注册商标且伪劣卷烟,同时,也是南昌县近5年来,查获假冒香烟现货最多的一次。

      去年11月初,有市民反映,在南昌县莲西路一家烟酒店购买了一包香烟,随后抽了一根,但发现不对劲,怀疑该店销售假冒香烟。

      经过调查,民警发现该店店主徐某某并非只是零散贩卖假香烟,而是作为贩卖假烟的团伙的一员。为此,在摸排调查了两个多月后,1月4日,民警成功在徐某某的车上查获500多条假冒香烟。期间,民警还查处了另外一名售卖假冒香烟的零售户谭某娟,共查获42条。紧接着,民警在南昌县某个小区的车库,查获了1500余条香烟。据南昌县警方统计,调查期间,警方共查获假烟2000多条。(欧阳婷 全媒体主力记者 周野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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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有卖烟资格 竟贩假烟来卖

      近日,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一起非法经营案件,法院判决:被告人李某(女)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十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万元;被告人刘某某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十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万元;对被告人退缴的违法所得人民币13659元及扣押在案的香烟予以没收。

      2018年3月份,被告人李某、刘某某在未取得烟草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购买了一批假烟,然后适当加价对外销售,同年4月上旬,李某、刘某某对外销售香烟金额共计60805元,获得非法利益13659元。4月15日,李某、刘某某又购进一批假烟,当日12时许,民警将李某、刘某某抓获归案,并当场查获近6000条假烟,并查获李某、刘某某上一批购进尚未销售完的假烟共计216条。经依法计算,上述查获的假烟价值188767.4元。(余萌 罗兰 全媒体首席记者 万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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