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税香烟“灯具”变香烟 成都货拉拉司机抢单运货被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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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了又看

      货车司机陶先生通过货拉拉抢了一单活,运单上显示货物是“灯具”。他没有开箱查验,不过送到目的地后,陶先生没有等到收货人,却等来了警察。警方打开箱子发现,里面全是香烟。

      陶先生被拘留,之后因涉嫌非法经营被监视居住。陶先生觉得自己很冤。

      广东秦粤物流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的工作人员称,当时是收货方要求他找车拉货去泸州,不过收货方的两人均处于失联状态,而发货人的电话也处于关机状态。发货现场——秦粤物流中山市古镇镇物流点的监控中,工作人员收件时未打开查验,负责人也称“一般不开箱看”。

      “灯具”变烟

      货拉拉司机抢单运货被拘

      陶先生开货车近10年了。9月10日上午10点过,像最近一年一样,他通过货拉拉APP抢了一单活。他向记者展示该订单:起点是龙泉驿区的秦粤物流点,目的地是泸州市龙马潭区大山坡。陶先生说,当他赶到秦粤物流成都分公司的物流点时,得知这单货是从广东中山市古镇镇通过秦粤物流发到成都的,在货拉拉上下单的是秦粤物流成都分公司的工作人员。在秦粤物流的运单上,他看到货物名称一栏写着“灯具”。陶先生表示,因为原来送过秦粤物流的货,“主要是灯具,没往别的方面想。”另一方面,他告诉记者,看到包装完好,“想到灯具易碎,打开后弄坏了可能还要赔偿。”因而,他并没有开箱看货。

      中午时分陶先生就出发了,下午2点过,陶先生在约定的位置下了高速,很快就到了约定地点,并电话通知了对方。“挂电话大概不到一分钟,就有车停到我前面,下来了几个人。”陶先生说,自己以为是收货方,但对方向他出示了警官证。

      陶先生称,当时配合检查他打开了箱子,“打开后我傻了,里面不是灯具,都是一条条的香烟,好像有1000条。”陶先生表示,自己接着被带往泸州市江阳公安分局,之后被警方拘留,直到21日释放,不过仍被监视居住。

      均未验货

      收货方让找车送去泸州 监控显示收件时未查验

      22日,陶先生去往秦粤物流成都分公司。争执之下,对方支付了陶先生1200元的运费。

      28日下午,当初在货拉拉上下单的工作人员吴先生称,那天他查看了货拉拉APP上的记录,发现订单已经不是“进行中”,而是“已取消”,“不是我们取消的订单。”他说道。

      吴先生回忆,这20箱货到成都后他联系了收货方,“是对方让我上货拉拉找车,把货发到泸州。”在交给陶先生时,双方并没有开箱验货,“物流一般都不会打开看。”不过,吴先生向记者展示了发货方将这20箱货送到古镇镇公司时的监控。

      记者注意到,监控时间显示是9月7日下午3时许,货由一辆货车运到物流点,工作人员从货车内搬出长方形的箱子——陶先生一眼认出,这就是他运送的货,不过直到这段4分多钟的监控结束,记者也没看到箱子被打开检查,只是有人清点了数量。收货时和发货前有没有开箱验视?秦粤物流在中山市古镇镇的王经理表示弄不清楚,不过他表示,物流公司一般是不会开箱检查的。

      疑点重重

      收货人、发货人均失联

      记者试着联系了运单上的收货方以及在泸州与陶先生约定交货的男子,两人均属于失联状态。随后记者联系了运单上的发货方——一个名为“闪星”的男子。

      “货也是别人委托我们运的。”电话接通后,该男子说道。他称,委托人是此前经人介绍认识,当时对方委托他将货从中山市小榄镇送到古镇镇的秦粤物流公司。有没有查验货物?男子声称,20个箱子他们现场都打开看过,“都是灯具,查看之后装箱送走的。”他甚至提出自己的怀疑:货物在运输环节被掉了包。

      男子也给记者发来一个据称是委托人的电话,记者拨打这个归属地为广州的号码,语音提示:“您拨打的号码已过期。”接着记者试图再联系“闪星”时,其电话也处于关机状态。

      随后,记者联系了泸州警方,警方表示,目前案件正在侦办,尚无可透露的案情。

      货拉拉平台相关工作人员表示,目前平台上能够看到陶先生的这一个订单是取消状态,“系统显示订单是发货方(即下单的用户)于20日取消的。”这与秦粤物流成都分公司工作人员吴先生的说法不一致。

      “平台要求,不能运输违禁物品,平时也通过APP端和微信向司机宣传过。”她表示,如果司机想要向发货方索赔,平台方可以配合;另一方面,如果司机确实运输了违禁物品,“平台还要向司机进行罚款。”

      货车司机是否构成非法经营罪?律师这样说

      四川明之鉴律师事务所主任吴洪波律师认为,从刑事责任的角度来讲,是否构成非法经营罪,要看货车司机或者物流收货点是否是明知。而判断明知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考量:第一,被明确告知运输货物为香烟;第二,在实务中,往往还会根据是否有明显高于运输普通货物的收费标准、是否存在只能在晚上运输等特殊要求,来推定其是否明知。

      吴洪波表示,无论是作为货运的承运方或者托运方,管理规则都要求其应当实名制,并对货物进行检查核实。否则,会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如罚款警告。第三,从民事法律关系上来讲,还需分析双方建立的运输合同是否合法有效,如果运输违法,运输合同无效,不得依双方约定履行。

      泰和泰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廖华律师也认为,要构成非法经营罪,必须要满足主体主观、客体客观四个要件,当事人在主观上必须明确知晓运输货物为香烟,且也要明知香烟是国家专卖品,对跨地买卖运输有严格的限制。公安机关必须要有证据证明承运人明知是香烟却依然运输,如若当事人确不知情,不构成非法经营罪。

      此外,司机是否应当被拘留?吴洪波表示,从刑事侦查的角度上来讲,客观上当场发现了犯罪事实,车辆上存在大量未经许可即运输的香烟,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是符合法律规定的。但货车司机是否真不知情,是否存在主观故意,是否构成犯罪,还需要侦查机关进一步调查。

      成都商报记者 彭亮 陈柳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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